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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字当头打私官走向深渊

1999-0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焦辉东 我有话说

贪如火,不遏则燎原;贪如水,不遏则滔天。原广东省东莞市打私办公室主任王兆才的腐败与堕落,就是缘自于一个“贪”字。他依仗权势借打击走私之名,行损公肥私之实,短短2年时间,其索贿受贿金额居然高达100多万元;他与走私犯罪分子狼狈为奸、沆瀣一气,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,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的经济损失。然而,他最终所得到的,是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“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”的可耻下场。

布控捉鬼人赃俱获

1998年5月6日晚8点钟左右,南国重镇——广东省东莞市华侨大厦门前。

已是夜幕降临、华灯初上的时刻,位于东莞市市中心运河西路西侧的华侨大厦门前车水马龙、人来人往。忙碌了一天的人们,有的匆匆往家赶,有的在路边的商店购物,有的则三三两两地在运河边上悠闲地散步……

就在此时,一个神秘的身影出现了,只见此人西装革履,左手挟着公文包,右手拿着大哥大,一副干部的模样和派头。他鬼鬼祟祟地从护城河边的紫荆树的阴影中钻出来,先是站在路边东张西望了一阵子,然后,便迅速越过马路走到华侨大厦门口。

他不说一句话,动作极为熟练和迅速地从一名陌生男子的手中接过一大包东西,然后转身便走。

“不许动!我们是省人民检察院的,请你跟我们走一趟。”

这位神秘人物刚刚走了几步,就被早已在此守候伏击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逮个正着。待干警们打开刚刚查获的那包东西一瞧,不禁大吃一惊:哇!这个大包里竟装满了一捆捆崭新的人民币,整整有50万元的现金!

东莞华侨大厦门前所“上演”的这精彩一幕,立即引起了好奇的路人纷纷前来围观,不看不要紧,一看更是让人大吃一惊:哟!我以为抓的是谁呢,这不正是市打私办的王主任王兆才吗。在东莞的地面上,他可是有职有权的大官呀!

原来,就在5月6日这天下午,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接到广东省纪委转来的一封群众举报信,举报信的内容比较简单,主要反映东莞市打私办主任王兆才,利用其查封东莞建江汽车配件贸易公司涉嫌走私组装的48辆小轿车之机,以“借”为名,狮子大张口,向该公司老板刘××索要巨额人民币贿赂,并且已经约定了交款的时间和地点……

案情重大,事不宜迟。获悉此消息后,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的有关领导迅速研究对策,认真制定作战方案,并立即组织精干小分队火速赶赴东莞市侦破此案。他们在华侨大厦附近进行了严密的布控,只等“大鱼”前来“撞网”。

本是侦察兵出身、并有着20多年公安工作经验的、异常狡猾的王主任,恐怕他自己连做梦也没有想到,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落入了检察官们的视野。面对如同从天而降的干警们,年近花甲的王兆才先是大惊失色,“没想到,真是万万料想不到。”而后便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口气低下头来,就像一个输光了的赌棍一样,“完了!完了!一切全完了!”。

王兆才被抓获的第二天,即1998年5月7日,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便对王兆才进行了刑事拘留。5月21日将其逮捕。

退休之前大捞一把

王兆才现年59岁,东莞虎门人,是一名有着30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。他1957年从东莞虎门中学初中毕业后参军,1963年转业到东莞市公安局工作,曾在该局任治安股副股长。1988年10月,他被调到东莞市政府打击走私公办室工作,先后任行政科副科长、副主任、主任等职务。如果客观地评价王兆才的话,在他过去几十年的“革命生涯”里,他还是为我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,否则,作为一名仅仅只有初中学历的“大老粗”干部,在当今讲究干部“四化”的年代,其官运也不可能这样“亨通”,在短短几年便一路升迁上来,更不可能成为东莞——这个珠江三角洲地区最富裕的地级市里手握重权的实权派人物。

侦察兵出身,有着20多年公安工作经验的王兆才被捕后,一开始坚决抗拒交代问题,每当检察官们审讯他时,他总是歪着头、闭着眼睛,摆出一副“死猪不怕开水烫”的架式,其态度极其傲慢和蛮横。在其被拘捕期间,他几次想要自杀均未遂,使得办案的难度越来越大。对检察机关来说,看来这真是一块难啃的“硬骨头”。然而,俗话说得好,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。经过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半年多时间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,他最后一道思想防线终于崩溃了,王兆才终于像“挤牙膏”似的,逐渐交代了其在任东莞市打私办主任期间,索贿受贿的犯罪事实。

早在1996年4月8日,接群众举报,东莞市打私办查封了香港人黄××涉嫌走私组装的小汽车15辆。当天晚上,这名香港不法商人竟然私自拆封,并偷偷运走被查封的所有车辆,王兆才得到汇报后大怒,当即下令追查并捉拿黄××。黄××的哥哥得知情况后便从香港打电话向王兆才求情,王兆才先是假惺惺地发了一通火,接着威胁说:“这种事情如果上面追究起来,那就非常严重了,我也担待不起的。”然后,他话锋一转,便提出自己手头比较紧,示意黄××要“识做”。过了没几天,“识做”的黄××的哥哥,终于按王兆才在电话中告诉的家庭住址,来到了王兆才的家中,在王兆才家2楼的麻将厅里交给王兆才人民币现金5万元。

1996年5月中旬的一个周末,黄××兄弟2人又用一辆高级轿车,将王兆才接到澳门去“潇洒”。在澳门葡京赌场的咖啡厅里,黄氏兄弟将5万元港币现金交给正赌得兴起的王兆才,王兆才随即就将这些钱押上了赌台……

当王兆才从澳门赌场一回到东莞,便立即作出了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“重大决定”:只罚黄××缴交举报奖励费,至于其涉嫌走私一案,从此不再追究。于是,双方“皆大欢喜”。尽管这种处理结果,在打私办也有人有过不同意见,但是,既然是“一把手”决定的事情,其他人必须无条件地执行,这是他王兆才从自己多年来的官场生涯中培养出来的“习惯”。更何况,自己马上就已到了离退休的年龄,“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”,老百姓这句俗话虽说不怎么顺耳,但却是个“真理”,此时如果再不大捞一把,以后就没机会了。

初尝甜头的王兆才,突然领悟到了他手中所掌握的权力的魔力,这权力对王兆才来说,就像魔术师手中的魔箱一样,只要你掌握了开启魔箱的秘密,并学会怎样呼唤“芝麻开门”,你想要的东西,那里面全都有。从此以后,王兆才的胃口越来越大,胆子也越来越大,并一发而不可收,在犯罪的道路上快马加鞭、越跑越远。

打私肥私胆大妄为

1997年10月26日上午,东莞市打击走私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,在该市黄江镇黄京坑工业区的一间厂房中藏有大量非法组装车辆,得到情报后,王兆才立即带着打私办的工作人员前往查处。当晚6时20分左右,他们在这间厂房内一下便发现了54辆涉嫌走私组装的小汽车,经深入调查,查明了货主是黄江××公司老板梁××,便采取强制措施立即予以查封。

第二天,王兆才打电话通知东莞市拍卖行,让他们将这批车辆拖回东莞市区。此时,这家公司老板梁××找到王兆才,并向王请求“放他一马”。王兆才笑着对梁××说:“你的公司环境不错呀。有厂房又有铺面,你们这批货货值恐怕要上千万,至少也值几百万,我最近手头紧,你能不能先借40万元给我周转一下?”精明的商人梁××当然知道王兆才说这话的弦外之音,马上回答道:“王主任,这么一点小事,好办!好办!你尽管放心好啦,不过,最近,我手头上的现金也不多,等我筹到后马上给您送到府上去。”

这梁老板果然很“守信用”,3天后的一个深夜,梁××就亲自把20万元人民币送到了王兆才家里。又过了没几天,梁××再将另外20万元亲手交给了王兆才,并连声道谢,感谢王兆才的“格外开恩”。收到40万元现金后,王兆才大喜过望,他对梁××说,“我王某人一定对得起你这个朋友。”王兆才果然没有让梁××失望。最后,他大笔一挥,高手一抬便为走私分子开出了“绿色通行证”——只是让梁××缴交了8万元举报费后,便将这批价值近千万元的走私车辆,如数还给了梁××。

1998年5月4日上午,东莞市打私办接到有关部门打来的紧急电话,电话称有人提供线索,举报黄江镇建江汽车配件贸易公司内有大批崭新轿车,怀疑是走私车辆。王兆才不敢怠慢,马上带领一班人马赶到黄江镇,在建江汽车配件贸易公司内,果然发现大批走私组装的小汽车,经过清点共有48辆之多。经现场初步认定,全部属于走私车辆。王兆才当即命令全部予以查封。可是,就在打私办人员准备查封的过程中,王兆才的手机便开始响个不停,为走私分子求情者络绎不绝,王兆才一一回绝了。

第二天,卢××给王兆才打了个电话,要他在处理这批车时手下留情。在东莞的地面上,这卢××可是一个不能小觑的人物,此人“不但有来头,更有背景”,王兆才所考虑的是,既要给卢××一个面子,自己又能从中得到实惠,一箭三雕,何乐而不为呢。当天下午,卢××约王兆才到东莞宾馆西餐厅面谈,替走私分子刘××说情。王兆才一方面说“此事好商量”,另一方面,却向卢××暗示说:“几年前,我在石排镇买了一块地皮,有5000多平米,前期投资需要100多万元,老卢啊,看你能否帮我解决一下。”卢××听后说“一定尽力而为。”

当卢××将王兆才的意思转达给走私分子刘××后,刘××当即便跳了起来,他恶狠狠地骂道:“吊你王兆才的老母!100万,还是他妈的什么前期投资。你小子手太黑、心太狠了!你这是雁过拔毛,你这是在敲诈!你这是在抢劫啊!这个强盗……”由于刘××认为王兆才要价太高,自己又不同意给这么多。在5月5日的一整天时间里,他与王兆才多次打电话“讲数”(注:谈判、讨价还价)也没有结果。

5月6日上午,刘××便亲自来到王兆才的办公室,并且就在王的办公室里开始商谈“放车”一事。经过几乎整整一天的“讲数”,刘××被迫答应给王兆才50万元人民币现金,王兆才表示接受。当日下午,王兆才当着刘××的面亲自打电话,命令市打私办的工作人员将扣押的刘××的车全部放行。当晚8时左右,刘××派其马仔任××拿着50万元人民币现金到东莞市华侨大厦门口交给王兆才。于是,便出现了我们只在侦探小说里才能读到的本文开头那“异常精彩”的一幕。

犯罪之源来自赌博

王兆才被捕后,经检察机关的深入调查,查明王还以同样手段收受了走私分子袁××、刘××等人8万港币的贿赂。这样,王兆才在1996年4月至1998年5月的短短2年时间内,共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95万元、港币13万元。

让我们看看王兆才索取了这么多钱到底用来干什么呢?王兆才被逮捕后的第6天,他在看守所里给广东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写了一份题为《赌博是我的犯罪之源》的悔过书,在这份错字连篇、字数长达2000余字的“悔过书”中,王兆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样“剖析”道:

“回想过去,我可算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,但后来,特别是近些年来,我没有很好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,没有很好地执行中纪委和省纪委三令五申的反腐倡廉指示,不是靠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去克服经济困难,而是企图希望靠赌博来解决困难。1996年下半年,我申请获得往澳门的《通行证》后,由初时一个月去澳门一两次发展到后来一星期一两次,赌款由最初的一二万元一次,发展到后来的三五万元一次。刚开始时,我是赢钱几万元便走,但后来赢了钱也不走,还想再赢多一些。就这样,赢钱不走变成输钱,一次又一次心里不服输。所以,我就千方百计去找钱赌博,开始时是向银行贷款或向他人借钱去澳门参赌,后来发展到利用自己的职权,向一些走私贩私当事人借钱和收受贿赂。回忆过去,我在澳门赌博输了近百万元……

“我的家在东莞虽不算富,但可算是个中等家庭,不愁吃穿,住得安宁;在政治上,官虽说不大,但大小还是个官,也很受人尊重。后因我晚节不保,变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,成了阶下囚。究其原因,赌,是我犯罪之源;澳门,是我的葬身之地;赌场,就是我的坟场……

“如果省纪委和检察院不对我采取侦查行动,让我继续下去,我将会越走越远,犯罪也会越来越多,直至深渊而不能自拔。现在,我已经认识到,我既然犯了罪就应该认罪,勇敢地去接受法律的裁判,争取宽大处理,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,能做一些有益于党和人民的工作,以弥补我过去的罪过。我决心走悔罪的光明大道。如果我的教训,能够唤醒牢外的一些人停止犯罪重新做人的话,我愿意做反面教员,到省内外任何地方进行现身说法,戴罪立功……”

看了王兆才主任的这番“悔过”,不管是出于动物在面临危机时求生的本能,假意敷衍也好,还是由于其头撞南墙、身败名裂后,真心的悔恨也罢。只是在这种时刻、在这种环境下、以这种方式来“悔过”,多多少少给人以一种滑稽的感觉。对王兆才本人来说,这种“悔过”,来的实在是太迟了!哎!你这个王大主任啊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!正所谓,天堂有路你不走,地狱无门自来投。现如今,实在是悔之晚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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